轉知內政部消防署為加強民眾水域安全宣導,公告禁止遊憩危險水域地點,呼籲民眾應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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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6-25 15:16:28  點閱:102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6月18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40019515號函及內政部消防署114年6月6日消署救字第1140600533號函辦理。
二、 查「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已明文規範各水域管理機關應依規定執行相關防範措施及因應作為,且已發生溺斃事件水域之管理機關亦依規定公告禁止遊憩危險水域地點,同時並透過各種宣導方式,呼籲民眾應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
三、

內政部消防署於113年度完成建置「民眾水域活動資訊服務網頁」(網頁連結:

https://watersafe.nfa.gov.tw/watersafe/

),為擴大該網頁使用成效及使用族群,提供貴校強化水域安全宣導及參考。

四、 檢附教育部體育署及內政部消防署函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