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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雲箭」防治宣導:校園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穿雲箭」,倘發現應進行通報。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0-30 15:12:36 點閱: 314 (11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函轉近日各警察機關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

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

且具殺傷力,請學校加強宣導,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向學校反映並進行通報,由學校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請家長留意勿讓家中孩子上網購買,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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