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課程」選修語別轉修申請說明(1-5年級-舊生更換語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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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16 00:00:00  點閱:12


依據 :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一、舊生不再普發調查表,以延續原選習語別為原則。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

二、升上新的年級(115學年度)若有需要更換本土語選修的語別,請於115年4月30日前,到教務組索取更換選修表格填寫後交回。

 *若另有其他語言別意願選擇,可能因師資招聘困難則無法開課,則會以閩南語為主要選修課程。

 *對於本土語課程的相關問題,可來電詢問04-8650842分機15。